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后果由谁承担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2 03:10:0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后果由谁承担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后果由谁承担

1、生产、经营单位要具备安全生产必要的资金,并且由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予以保证。如果资金投入不足,造成的后果由上述人员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所谓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位。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会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具备安全生产必要的资金,并且由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予以保证。如果资金投入不足,造成的后果由上述人员承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务吧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