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供什么债务追讨证据材料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5 21:54:1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应提供什么债务追讨证据

应提供什么债务追讨证据材料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诉讼讨债时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5、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6、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网咨询专业律师。

以上就债权债务免费律师咨询平台频道为大家提供关于应提供什么债务追讨证据材料相关知识整合分析,了解更多关于债权债务法律常识、债权债务纠纷相关内容,请关注法务吧债权债务律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