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关于坏账损失处理思考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商帐追收坏账法律知识,关于坏账损失处理思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为了扩大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丰,除了采用优惠价格推销产品外,大量运用商业信用的发展,企业垫支在应收账款上的资金逐年增加,应收账款在流动资金中所占比例日益扩大,三角债和应收账款的长期挂账,是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为了扩大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丰,除了采用优惠价格推销产品外,大量运用商业信用的发展,企业垫支在应收账款上的资金逐年增加,应收账款在流动资金中所占比例日益扩大,“三角债”和应收账款的长期挂账,是企业目前最棘手的问题,坏账损失已呈上升趋势。对于坏账的处理问题,会计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发表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看法,笔者也拟谈几点思考。
一、对坏账损失的确认
关于坏账损失的确认,1993年颁布的新会计制度中,对企业应收账款规定:因债务人破产或者破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律过三年仍强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便确认为“坏账损失”。这一规定无疑是正确的,是以客观存在为前提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情况往往很复杂,对坏账的确认还不能单纯以上述两条为标准,还要依据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并通过一定程序进行推理分析坏账是否存在,以避免虚假现象产生,从而减少损失。笔者认为,坏作损失除按规定的一般原则确认外,还应对“坏胀损失”形成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根据成因不同应区别对待,并依据客观因素按程序来认定。在认定坏账损失时注意以下几点:
1.因企业、个体经营者破产所发生的不能收回的账款,需有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认定或公证机关的司法支书加以证明。个体经营者死亡的又有偿债义务的,应有人民法院以其遗产的司法处理意见或公证文书。对其遗产分割时,应优先偿还债务,剩余部分可分割;其遗产不足偿债时,其死亡人的遗产继承者应依法承担偿债义务。继承人无故不履行偿债义务的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应受超过三年的时间所限制,也不应轻易确定为“坏账损失”。
2.对超过三年而未能收回的账款需有向债务人追索的记录、人民法院的裁决书作证明。因自然灾害或非常事件造成的不能收回的账款,要有事发当地行政机关的证明或公证文书才能确认为坏账损失。
3.两人合伙经营超过三年的债务,合伙人都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不应以非主要人员为由而不承担偿债义务,经司法协调处证明确不能收回的账款,才能认定为“坏账”。
二、坏账准备金的计提
新的会计制度规定备抵法计提坏账损失的方法有三种:销货百分比法;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应收账款余额分析法。目前,我国只规定企业采用应收赃款余担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金。应收账获余额分析法是依据坏账损失在应收回款余额中所占百分比的历史经验并结合当期实际情况来确定坏账损失的比率,其计算方法是用比率乘以应收账跃的余额计算坏账准备金的估计数。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它与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是相联系的,从现实的经济发展状况看,该方法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L.我们目前只限于采用一种方法计提坏账准备金不利与西方会计制度相衔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特别是加入“关贸总协定”之后,我国的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必将与西方会计制度相衔接,而我国只规定企业采用应收账款余额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金,与西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金存在一定差异。这两种方法在同一类企业中计算结果是不同的,是不利于我国与西方财会制度相衔接的。
2.应收账款余额分析法,并不十分符合会计的配比原则。由于应收账款余额既有本期的,也有上期的,在时间上存在差异,并没有考虑企业应收账款的时间长与短,因而计算结果尚不够精确。而账龄分析法是按照应收账改的时间长短划分阶段计算坏账准备金的,既考虑到应收账款拖欠时间长短,同时也考虑到应收账款余额的结构,因此计提坏账准备金更为精确、合理。因此,我国对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可允许采用账龄分析法,也可根据不同企业采用不同的方法。
2、坏队准备全计提比率存在的问题
我国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金,其计提的比率各有不同,如农业企业、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计提比率为1%;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为2%;外商投资企业不超过3%;其他行业按0.3%-0.5%计提坏账准备金。由于规定计提比率不同,使得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金的企业,采用双重差额计提,许多费用支出标准、所得税、收益分配比率在无行业差别的情况下,在不同行业采用备抵法计算坏账损失的企业其税赋不均,且失去公平竞争的基础。即使是同行业,由于计提比率不同,也会影响实质上的经营业绩相同的企业,而在计算上显示出业绩的数值不同,难以得到较为公正的业绩评价,由此会产生不良后果。
1.“合资”及“独资”企业与国有企业间坏账提取比率不同,加大了“合资”及“独资”企业与国有企业间的收益的差异,加大了国民收入分配的不均衡性。其原因是“独资”、“合资”企业与国有企业间应付风险能力的差距加入。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农业企业可按年终应收账款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工商企业应按应收账款的0.3%-0.5%计提坏账准备,对于一般企业来说,如此少的坏账准备金是难以承担坏账带来的风险的。相同情况下,以“合资”、“独资”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可按应收账款余额的3%计报,有的还更高些。这样相比较,对“合资”、“独资”企业发生潜亏的可能性就比较小,应付市场风险能力就较强,而国有企业显然就处于劣势地位。
2.坏除准备金计提混乱,造成资金流失和失控,国家收入减少。坏账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遵循“谨慎性原则”的,不能过高估计和过高提取坏账准备金计提进行监督与管理,以使杜绝企业好账、活账计提准备金的现象发生。
3.部分企业依赖坏账准备金增加企业效益,放松经营管理。企业建立坏账准备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减税让利手段,增强企业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进而支持企业生产。因此,从让利促生产的角度来看,坏账准备金对促生产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部分企业改变了国家关于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的初衷,往往是以此作为增加企业效益的手段。对此,本人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有关坏账准备金制度建立的目的及其精神实质的宣传,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一制度。为了正确执行这一制度,建议国家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监督和协助企业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协助企业加强赊销业务的管理。
四、应采取的对策
1.改进坏账准备金的核算方法,使之更加合理、完善。具体讲,应允许企业采用国际通用的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金,与此同时也可采用赊销百分比法和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不能只规定一种方法,可以允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一种方法。企业可根据谨慎性与配比的原则,放宽计提坏账准备金的基数,如对企业的预付款、分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等均可列入计提准备的基数。为了充分反映应收账款的真实情况,对应收账款报表应加文字说明。
2.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首先应加强发生应收账款关口的管理,把好赊销关:一是对企业发生的往来业务要建立商业信誉档案,对客户的信用程度有调查,并给划分等级,根据信用等级来确定销货额度,这样可减少应收账款。二是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确定合理信用政策,严格销售合同管理,应做到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并能够适应市场价变动来确定信用期的长短,避免因市场物价变动而造成贬值和损失。三是建立企业内部应收账款清收责任制,对业务人员要明确谁赊销、谁收款,使每项业务落实到人。四是财务部门经常定期将应收账款按客户、欠款日期列出清单交业务部门,取得联系以便清收欠款。五是借鉴国际有效做法,即采用现金折扣办法鼓励客户提前付款减少坏账的出现。
以上就债权债务免费律师咨询平台频道为大家提供关于关于坏账损失处理思考相关知识整合分析,了解更多关于债权债务法律常识、债权债务纠纷相关内容,请关注法务吧债权债务律师服务平台!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有什么程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
- 老师诱奸女童未遂判多少年(诱奸未满
- 开车撞死人赔多少钱(开车撞死人逃逸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折旧费吗( 交通
- 暂扣驾驶证最快恢复需要多久(暂扣驾
- 酒驾撞死警察怎么量刑(酒驾摩托车会
- 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出来(意外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没有
- 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多少钱(赡
- 法律规定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非婚
- 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可以不拿(何种条
- 收养孩子必须是已婚吗(收养孩子后再
- 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家庭
- 分居满一年可以申请离婚吗(分居满一
- 儿子不给赡养费怎么告(儿子不赡养老
- 离婚了孩子赡养老人是否有法律规定
- 二审交通事故开庭流程详细步骤(立
- 交通肇事罪怎么争取谅解书(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