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款规定最新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6 02:49:5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篇文章给大家讲一讲实体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款规定最新版相关内容解释以及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会解决现在面临的问题!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就进行讲解,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具体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实体店退货法律规定

实体店退换货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消费者退换货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例如购买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可以退换货,消费者对规定的产品可以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实体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款规定最新版

关于实体店退货问题,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费》是可以退货的。

1、按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其中: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扩展资料: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参考资料:

/"target="_blank"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_中国网

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规定实体店无理退货的内容。2、实体店消费的,属于订立消费合同,是否能够无理由退货,取决于双方是否有此约定,无此约定的,商家有权拒绝退货请求。如果是商品不符合要求,才是法定的退货情形。3、当然,如果商家在销售时有虚假宣传、不符合使用条件等违法情形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12315实体店退货规定

摘要 12315对实体店商场退货的规定参考如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合格,消费者可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更换、修理等。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在收到商品的当天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能及时退货,不符合的可以要求经营者更换或者修理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56条,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重作、修理、退货、更换、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如果有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的情况,除了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外,还需要根据其他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所以法律只明确规定了在质量没问题的前提下,可以换货所以最后总结一下TAT,买东西,去有统一管理的大型商场。大品牌不是所有的店都有保障的。

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是针对网络购物、电话购物的,一般线下商场和实体店是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当然有些品牌或商店愿意承诺多少天之内没有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以退货,但这是品牌或商店的特殊规定,不是法律规定。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实体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款规定最新版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吧,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