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项目都有哪些?工伤待遇项目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0:49:2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我们都知道,很多工作者在受到工伤维权的过程中都会产生一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而这些纠纷大多发生在工作者以及用人单位之间,而发生纠纷的根本原因大多是由于赔偿问题难以协商,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哪些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都有哪些?工伤待遇项目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吗?

一、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介绍

1、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3、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4、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6、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介绍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这一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

(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

(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

(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哪些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在不同的情况下的不同的工伤费用应该由不同的组织进行支付,因此,当我们受到工伤时,应学会用正确的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网站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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