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1 18:42:5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法规法律知识,行政拘留的法定条件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等情况。对行政拘留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申请行政复议。

  一、行政拘留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行政拘留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行政拘留的条件有:

  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其违法情节较重,但尚不构成犯罪,依法应给予其行政拘留的处罚的;没有免予处罚的事由等。

  二、行政拘留的执行程序

  行政拘留程序:首先,由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报系统内部法制处审核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然后,行政拘留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被拘留人对拘留处罚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三、对行政拘留处罚不服怎么办

  对行政拘留处罚不服的,可以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务吧提醒您,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