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内容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1 18:42:3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复议法法律知识,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有:申请人是存在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复议申请的内容在法律规定的受理范围内。

  一、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内容

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内容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

  法务吧提醒您,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上述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三、行政复议的审理期限

  行政复议的审理期限是六十日,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能少于六十日,也可能超过六十日。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特殊情况还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