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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一审没开庭就驳回可以吗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法规法律知识,随着我国在法制建设方面的逐步完善,很多百姓应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利的意识也不断增强。我们经常能听到新闻报道里提到的一审、二审等名词,那么,行政案一审没开庭就驳回可以吗?下面法务吧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随着我国在法制建设方面的逐步完善,很多百姓应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利的意识也不断增强。我们经常能听到新闻报道里提到的一审、二审等名词,那么,行政案一审没开庭就驳回可以吗?下面法务吧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案一审没开庭就驳回可以吗
可以。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需要开庭审理就可以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相应法律后果。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并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详细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证明对象及提交时间。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诉讼被驳回怎么办
可以申请再审或者起诉、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以上就是法务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行政案一审没开庭就驳回可以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对于原告提出的行政诉讼是可以予以驳回的。那么驳回后,作为原告是可以申请再审或者进行起诉、上诉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务吧,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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