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流程详解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1 18:42:2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复议法法律知识,行政复议申请流程:申请人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受理后将申请书送达被申请的机关,被申请的机关作出答复,复议机关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复议决定书。

  一、行政复议申请流程详解

行政复议申请流程详解

  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法务吧提醒您,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1.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复议机构接待人员当场记录。

  2.申请人对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

  3.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4.申请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代理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有关身份证明。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

  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包括:有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且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或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