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差异是什么?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的协议,合同可以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但是,在实践中,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常常会被误认为是一个意思,但是其实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是不同的,那么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差异是什么?

网友咨询: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差异是什么?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陈振华律师解答:
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陈振华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常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陈振华律师执业以来办理案件一千余件,始终对案件分析持有独到的见解,通过对事实的准确把握及对证据的精准分析,还原法律事实,成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物业是否有权断水断电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北京限价房可以买卖吗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有案底会影响政审吗?案底可以消除吗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影响钱袋子的八件大事:央行降息房贷
- 二手房资金监管流程是什么,二手房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成都市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能不能相抵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中国队东京奥运完美收官,历史性时刻
- 买卖二手房应该审查的事项有哪些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农村产权交易细则落地 集体土地承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12123交通违法申诉几天有结果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土地转租合同怎么写
- 取保候审签字是什么人?取保候审人
- 投诉淘宝平台最狠的方法电话是多少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民事诉讼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程序
- 按揭车可以贷款吗,汽车按揭贷款的条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同住人不签字承租人能拿动迁款吗合
- 行政裁决程序是什么
- 2023年常州拆迁补偿标准表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 上海消费者投诉热线
- 上诉中院一般多久受理
-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微信骚扰罪立案标准
- 租客私自装修租房会带来什么法律后
- 大庆办理暂住证相关事项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走私假币罪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会判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北京比较厉害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
-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模板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犯抢劫罪判几年,抢劫多长时间后不能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失信人员购买机票会提示什么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