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受伤去哪申报工伤认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6:57:3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农民工受伤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认定,自劳动者受伤之日起三十天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农民工受伤赔偿项目有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医疗费、误工费等必要的费用。

农民工受伤去哪申报工伤认定

  一、农民工受伤去哪申报工伤认定

  农民工受伤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二、农民工受伤赔偿项目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其他。属于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农民工打工受伤怎么维权

  如果农民工打工受伤的,可以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工伤赔偿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务吧提醒您,对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