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解除合同后的违约责任是否能够免除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合同法违约责任法律知识,解除合同后的违约责任是否能够免除 解除合同后,不能免除违约责任。合同中若是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有效的条件包括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以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解除合同后的违约责任是否能够免除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存在违约的,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没有违约责任约定还能否生效
法务吧提醒您,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不可抗力的要件为: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加以判断;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也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当事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物业是否有权断水断电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北京限价房可以买卖吗
- 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有案底会影响政审吗?案底可以消除吗
- 影响钱袋子的八件大事:央行降息房贷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二手房资金监管流程是什么,二手房
- 成都市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能不能相抵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买卖二手房应该审查的事项有哪些
- 农村产权交易细则落地 集体土地承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中国队东京奥运完美收官,历史性时刻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12123交通违法申诉几天有结果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土地转租合同怎么写
- 取保候审签字是什么人?取保候审人
- 按揭车可以贷款吗,汽车按揭贷款的条
- 民事诉讼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程序
- 投诉淘宝平台最狠的方法电话是多少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行政裁决程序是什么
- 同住人不签字承租人能拿动迁款吗合
- 2023年常州拆迁补偿标准表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上诉中院一般多久受理
- 上海消费者投诉热线
-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
- 租客私自装修租房会带来什么法律后
- 微信骚扰罪立案标准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大庆办理暂住证相关事项
-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模板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走私假币罪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会判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北京比较厉害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
- 不交物业费是否可以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失信人员购买机票会提示什么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