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哪个更好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种,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并且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则用人单位应当和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出现了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4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一段时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6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2、合同的形式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这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中的一种特殊情况,这是由国有企业改制的特殊性决定了的。
3、续订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做出慎重考虑。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法律咨询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物业是否有权断水断电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北京限价房可以买卖吗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
- 有案底会影响政审吗?案底可以消除吗
- 影响钱袋子的八件大事:央行降息房贷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二手房资金监管流程是什么,二手房
- 成都市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能不能相抵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农村产权交易细则落地 集体土地承
- 买卖二手房应该审查的事项有哪些
- 中国队东京奥运完美收官,历史性时刻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12123交通违法申诉几天有结果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土地转租合同怎么写
- 取保候审签字是什么人?取保候审人
- 按揭车可以贷款吗,汽车按揭贷款的条
- 投诉淘宝平台最狠的方法电话是多少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民事诉讼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程序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行政裁决程序是什么
- 同住人不签字承租人能拿动迁款吗合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2023年常州拆迁补偿标准表
-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上海消费者投诉热线
- 上诉中院一般多久受理
-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
- 租客私自装修租房会带来什么法律后
- 微信骚扰罪立案标准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模板
- 大庆办理暂住证相关事项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走私假币罪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会判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北京比较厉害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
- 不交物业费是否可以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犯抢劫罪判几年,抢劫多长时间后不能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