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在客运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6:32:4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合同法合同知识法律知识,旅客在客运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 旅客在客运合同中享有的权利是可以根据自己购买的票据,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又或者是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然后还包括又免费托运行李等权利。

  一、旅客在客运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

旅客在客运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

  1.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

  4.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

  5.旅途过程中,享有在规定期间内变更乘坐运输工具、座位号的权利。

  二、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主要是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旅客不得携带或行李中夹运危禁品。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

  三、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法务吧提醒您,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如下:

  1.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

  2.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情况较复杂,一般承运人不能免责;

  3.不可抗力原因免责。如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