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要如何销案?刘玉伟律师为大家解读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1:19:0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盗窃罪要如何销案

盗窃罪要如何销案?刘玉伟律师为大家解读

1、盗窃罪案件一经立案是无法销案的。行为人触犯盗窃罪的,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公诉案件,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判决。只要构成盗窃,立案后不能随便销案。只要公安机关立了案了就代表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了,是不能依当事人的主张而销案的。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盗窃罪的数额划分标准是什么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3、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刑事案件的立案或销案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没有权利随便立案,更不会在立案的情况下随便销案,类似于犯罪嫌疑人盗窃的财物在好几百万元,这种情况下,就算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也绝对不可能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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