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构成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羿克律师为大家解答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1:19:0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如何确定构成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

如何确定构成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羿克律师为大家解答

1、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以下构成要件的就认定构成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堂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公文的行为。所谓抢夺,即公然夺取,是指当着公文所有人、保管者、使用者的面而突然夺取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抢夺财物是否一定构成抢夺罪

抢夺财物构成抢夺罪要视情况而定。抢夺公私财物,必须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即数额较大是成立抢夺罪的法定条件。

因此,如果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犯罪,应当视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并且如果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未满18岁或者是属于被教唆犯罪的以及主动投案者,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