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方式,逃避追缴欠税的数额怎么计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6 23:10:1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方式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方式,逃避追缴欠税的数额怎么计算?

在刑法理论上,犯罪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前者是积极地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本罪禁止纳税人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两种行为,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却反其道而行之,则构成本罪;不作为是在能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其行为模式是应为——能为——不为而造成损害后果。在本罪中,两种行为方式之间并无绝对界限。也就是说,在本罪中包含着两种方式。缴清欠税是行为人应尽的义务,但行为人却运用作为方式,逃避税款的清缴。即应缴——能缴——不缴而造成损害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应缴——能缴——不缴的模式下,“不缴”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如转移或隐匿财产;也应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它严格要求欠税人尽责保护应税财产不受侵害。但在我国现行刑事立法中尚未有明确规定,目前也无相关的司法解释,实为缺憾。但是,从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税收的征管工作来看,从法理上进行推理,我们在实际的刑法适用过程中完全可以要求欠税人对其应税财产尽善良、保护义务,对不作为者可以做出相关处理。

二、逃避追缴欠税的数额怎么计算

如何理解本罪所说的“数额”。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上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