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包括了哪些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财产分割法律知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包括了哪些.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下文中,我们一起看看
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包括了哪些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将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这样规定的另一个意义在于,防止夫妻另一方滥用遗产或受赠的财产,如妻子的朋友赠送一笔钱资助孩子上学,而丈夫有酗酒恶习,如果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就有可能利用它买酒,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时确定这笔现金只赠送给妻子,属于妻子个人所有,丈夫就无权将其用来酗酒了。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也将个人专用的生活物品,作为个人财产处理。在民法典修改过程中,有一种意见认为,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且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如贵重的首饰等,即使为一方专用,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意见未被采纳。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因其具有个人专用性,仍应当归个人所有,这也符合夫妻双方购买该物时的意愿。况且,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当然,不同经济状况的家庭,价值较大的含义不同。
二、夫妻财产约定有什么注意的
(1)约定的条件和形式。缔约时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约定内容不得超出夫妻财产的范围。约定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以口头形式进行约定且双方对此并无异议的,也应予认可。
(2)约定的时间和范围。对作出财产制契约的时间未作限制,实际上是采纳自由主义立法例,男女双方既可以在结婚之前作出财产制契约,也可以在结婚时、结婚后作出约定。
(3)约定的范围。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财产均可以进行约定。
(4)约定的具体内容。可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即可以约定采取分别财产制、一般共同制或限定共同制。除约定财产所有权外,夫妻双方还可以就财产的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处分权等进行约定,也可以约定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清偿责任、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及分割等。
(5)约定的效力。对内效力,是指对夫妻双方的效力,即双方应当按照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对外效力,是指对夫妻以外第三人的效力,实践中主要是指对债权人的效力。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如何对第三人产生效力?一些国家和地区规定必须进行登记或者为第三人所明知,才能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
我国目前没有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为保护第三人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只有相对人知道的,才对其发生法律约束力。所谓的相对人“知道”,不仅包括知道约定的存在,还包括知道约定的内容。第三人知道的时间,应是在债务产生之前或产生当时,在债务产生之后才知道的,不属“第三人知道”的情形。另外,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7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夫妻财产中除了有共同财产外,还有个人财产。区分共同和个人财产,尤其在离婚的时候有重大意义。因为,离婚时对这两类财产的处理是不同的。而夫妻个人财产不仅有一般的情形,还有特殊情形。那么,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包括了哪些?上文已经进行了解答。如果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物业是否有权断水断电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北京限价房可以买卖吗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有案底会影响政审吗?案底可以消除吗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影响钱袋子的八件大事:央行降息房贷
- 二手房资金监管流程是什么,二手房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成都市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中国队东京奥运完美收官,历史性时刻
- 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能不能相抵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买卖二手房应该审查的事项有哪些
- 12123交通违法申诉几天有结果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产权交易细则落地 集体土地承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转租合同怎么写
- 投诉淘宝平台最狠的方法电话是多少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按揭车可以贷款吗,汽车按揭贷款的条
- 取保候审签字是什么人?取保候审人
- 同住人不签字承租人能拿动迁款吗合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2023年常州拆迁补偿标准表
- 行政裁决程序是什么
- 民事诉讼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程序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上诉中院一般多久受理
-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
- 微信骚扰罪立案标准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上海消费者投诉热线
- 租客私自装修租房会带来什么法律后
- 大庆办理暂住证相关事项
-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走私假币罪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会判
- 北京比较厉害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模板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犯抢劫罪判几年,抢劫多长时间后不能
- 2023四川成都暂住证办理需要满足的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