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公租房申请条件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49:4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西双版纳地区中国边境地区,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都比较低,低收入者家庭是比较多的。低收入家庭就可以申请公租房的,那么在西双版纳公租房申请办理流程是怎么样呢?申请办理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西双版纳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

(二)在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景洪市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务工人员;

(三)在城镇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景洪市籍外来务工人员;

(四)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体。

西双版纳公租房申请条件

二、西双版纳公租房申请办理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西双版纳公租房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四、西双版纳公租房申请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7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发布)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公租房在中国实行能够帮助很多中国的低收入者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不仅公租房是帮助困难的群众解决问题的,也是解决外来高素质人才的住房问题。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