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47:5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现在国家为了照顾住房困难群众,已经在全国各地推出了很多的公租房,凡是家庭符合当地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租房的,接下来就是按照有关流程去办理,最近有一些家庭在询问关于宿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下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整理资料给各位解答。

一、宿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宿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二、宿迁市申请公租房的办理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宿迁市申请公租房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3、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5、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以上是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关于宿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回答,每个地方的申请条件有所不同的,而且这个申请条件是会发生变化的,在经过审核调查以及公示以后才会进入配租。如果大家有其他的问题要咨询欢迎来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专业律师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