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区新就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指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27:4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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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区新就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指南

一、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含集体户),或持有本市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含);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

4、申请人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在本市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房;

5、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人户口簿(居住证);

2、申请人身份证;

3、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证明;

4、申请人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学历证明;

6、本人及其父母、配偶的房产查档证明;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其他材料。

三、申请依据

1、《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规〔2013〕16号)

2、《关于调整我市市区2016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常房发〔2016〕88号)

四、承诺时效

40个工作日

五、办理方式

用工单位统一代办或由入住人员自行申请

六、现场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晋陵中路607号512室,电话:88873685)

七、网络在线办理地址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常州市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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