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金平区第二批公租房申请条件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20:5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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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金平区第二批公租房申请条件

汕头金平区第二批公租房申请对象

根据我区实际,本次承租金平区政府公租房对象为金平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汕头金平区第二批公租房申请条件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区级公租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金平区行政区域内有稳定职业,具有金平区户籍;

2、在金平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交社保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

3、本人在金平区、龙湖区范围内无任何自有住房,本人与家庭成员(含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居住的,在金平区、龙湖区范围内,其家庭成员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应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区级公租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金平区行政区域内有稳定职业,户籍不属金平区的外来务工人员;

2、在金平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交社保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

3、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金平、龙湖区范围内无任何自有住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一)正在金平区、龙湖区享受住房保障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且接受处理未完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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