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眉县廉租房申请条件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19:3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廉租房是每个城市的保障性住房,面对的对象是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每个地区都有各自的申请标准,符合要求就可以申请廉租房,有的市民不知道如何办理,因此在咨询关于宝鸡眉县廉租房申请条件,下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整理资料给各位解答。

宝鸡眉县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宝鸡眉县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房的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具体条件要求有: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宝鸡眉县廉租房申请流程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以上是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关于宝鸡眉县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回答,以家庭为单位满足条件就可以申请,在提交证明材料以后街道部门会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以后在进入公示和配租。各位有其他问题要咨询欢迎来法务吧,专业律师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