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廉租房审核登记相关事宜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15:1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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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廉租房审核登记相关事宜

设定依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5]405号)

收费标准:此项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数量:无数量限制

许可时限:区房管部门统一报市房管部门后15日内完成。

许可程序:

(一)申请

1、申请条件:

①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的;

②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连续一年以上领取保障金的;

③无房户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公布的当年住房保障标准的(私有住房已上市出售的,原出售住房面积应当合并计算);

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扶)养关系。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领取低保金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⑤住房情况证明;

⑥书面申请;

⑦《大庆市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内部运转流程:申请人持要件报区房管部门→区房管部门统一报市房管部门审核并备案。审核通过后,分别情况处理:

①→取得当年实物配租资格的,发放《大庆市城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书,本人持此通知书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②→取得当年租金补贴资格已租赁住房的,发放《大庆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书,本人将此通知书交房屋所有权人,由房屋产权人持该通知书,到区房管部门办理结算;

③→取得租金核减资格的,发放《大庆市城市廉租住房租金核减通知书,本人将此通知书交房屋产权人,由房屋产权人持该通知书,到区房管部门办理结算。

受理科室:大庆市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与房改指导科

办结科室:大庆市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与房改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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