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各区申请廉租房所需材料一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12:0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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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各区申请廉租房所需材料一览

茂名市市区

(1)《茂名市市区(含茂南区、原茂港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权证或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

(5)申请公租房诚信承诺书。

注:市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市区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茂名市市区(含茂南区、原茂港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或在茂名市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经街道办(或镇政府)、区民政局初审、复审后递交市区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茂南区、原茂港区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分别到市房产管理局茂南分局、原茂港分局领取表格,经街道办(或镇政府)、区民政局初审、复审后递交市区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化州市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市民政局发放的低保证或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5、离异或丧偶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信宜市

申请保障性住房保障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证明;

2、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属于证件类的,需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高州市

高州市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

1、《高州市公租房申请审核档案一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申请人的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盖有效公章)复印件;家庭各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3、家庭成员名单,其中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单位证明并盖章(如用工合同等)、工作单位工资单或工资存折复印件;

4、在市区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人均不超过13平方米)或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如公产房租簿、租住合同等);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交低保证及低保存折复印件;属退伍军人、残疾人的交相关证件(退伍证、残疾证或医院盖章的病疾证明)复印件;

6、外地户籍的申请人另需要提供与城区企业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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