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屋出租58同城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07:4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房屋租赁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社会活动,我们没有自己的房子就可以去租赁房子来居住或者用来干其他的,房屋用于出租酒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果租客进行转租,那么就需要办理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在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下面法务吧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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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

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2010年7月28日修订市政府令第139号)

第六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但直接向租赁主管部门租用的直管公房和单位分配给职工本人居住的住宅用房除外。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应在15日内到租赁主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本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十二条房屋转租应当签订转租合同,并按本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受理提交材料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

3、转租合同;

4、原出租人同意转租书面材料;

5、房屋划分若干部位出租的,提供标注出租部位的房屋平面图;

6、上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7、出租抵押的房屋,租赁合同超过5年以上(含5年)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材料;

8、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公证委托书;单位授权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

三、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什么时间办理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在房屋出租不是那么好租的了,电商对于实体经济的冲击以及我们现在国家的社会经济大环境度有变化,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没有以前那么好出租出去了,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法务吧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