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什么时间办手续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06:5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房屋租赁给其他人的时候,在很多地区都是要求将房屋的租赁合同进行备案的,特别是商铺,商铺在租赁出去之后也可以转租,但是也需要登记备案,在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什么时间办呢,法务吧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什么时间办手续

一、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受理提交材料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

3、转租合同;

4、原出租人同意转租书面材料;

5、房屋划分若干部位出租的,提供标注出租部位的房屋平面图;

6、上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7、出租抵押的房屋,租赁合同超过5年以上(含5年)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材料;

8、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公证委托书;单位授权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

三、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

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2010年7月28日修订市政府令第139号)

第六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但直接向租赁主管部门租用的直管公房和单位分配给职工本人居住的住宅用房除外。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应在15日内到租赁主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本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十二条房屋转租应当签订转租合同,并按本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涉及到的办理时间是周一到周五上午9:00开始到中午12点,然后下午13点开始到下午17点,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申请这项业务的时候,也需要带好上文的材料,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法务吧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