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物业盖章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1:57:2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很多时候,如果我们要签订租房合同的话,一般是需要双方进行签字盖章的,这个时候就可以生效了,那么租房合同是否需要物业进行盖章?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务吧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物业盖章么

租房合同需要物业盖章吗

租房合同一般情况是不需要物业盖章的,这种可能是你们当地小区物业或者业主有要求,有的物管规范的会要求租户物管备案,便于流动人口管理,租房合同是甲乙双方签字就生效的。

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入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订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3、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4、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5、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6、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7、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我们是不需要物管进行盖章的,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需要双方约定好租房合同的内容,双方签字之后即可生效,但是合同的内容一定不能够违反国家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务吧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