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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怎么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为了避免以后租房问题的纠纷,一般签订了租房合同之后,就需要当事人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这是对当事人利益的一种保障,当然也是为了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有据可依。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呢?和法务吧小编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租房合同怎么办理备案登记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分别到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并提验有关证件材料。
(二)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后,在《租赁登记表》上提出审核意见。
(三)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的5日内核发《房屋租赁证》。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
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二)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三)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应予受理。
虽然法律中要求办理房屋租赁,需要就租房合同办理登记备案,但现实中却很少有人这样做。一般而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可以对抗第三人,由此能很好地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法务吧小编整理的租房合同怎么办理备案登记的相关内容了。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要多留心,因为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证明,或者采取冒名顶替的形式,来骗取租房者的信任,多数租房者法律意识不强,没有防范意识,有很大一部分人上当受骗,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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