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地与拟落户地址不一致计生证明怎么开?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0 01:06:1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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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陈先生:本人今年通过人才引进,入户广州。居住在白云区,暂住证地址与居住地一致。想要搭户荔湾区的广雅社区亲戚,但广雅社区表示,我的暂住证地址不属于荔湾,不予办理计生证明。想问问,居住地与拟落户地址不一致,是否拟落户居委不能办理计生证明如果要办理,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荔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陈先生属省外户籍人员,现申请搭户西村广雅社区。根据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证明的通知(穗计生发[2014]43号)的有关规定,非荔湾区户籍居民,要求入户荔湾区,必须持有入户街道开具的、广州市统一的《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因此,当事人需先回原户籍所在地,开具其计划生育证明,然后再持此证明前往入户街道。入户街道在审核其证明的真实性后,如符合要求,将出具《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给其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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