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0 01:00:5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现在很多地区都是有经济适用房的,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的时候一般可以针对于外地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家庭比较贫困的人员,都可以申请。那么申请经济适用房要什么条件和资料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申请人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民法典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根据以上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申请经济适用房每个地区要求会不一样,不过大多情况下只要是属于经济比较困难或者是外地人到本地来,还没有居住地点的就可以临时去申请经济适用房。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