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侵权判定标准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5 03:27:4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我国网络文学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是怎样的?

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侵权判定标准

擅自侵权网络作品的依然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和新的数字化作品均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媒体,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符合法定许可的条件,擅自复制、转载、传播他人作品的,均构成侵犯著作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网页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对网民的吸引,因而网站管理者都非常重视网页的设计,而且经常性地对网页进行改进,并对于大量来自传统媒体和网络上的信息,网络管理者必须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分门别类,加以编辑。

二、对网络文学作品的保护有哪些手段?

1、积极利用刑事手段

我国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不但规定了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并且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侵犯知识产权会构成犯罪。现在许多网站为了侵权方便,把网站的的域名和服务器放在了国外,如果直接追究这些网站的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权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的时候往往找不到侵权人。

但是这些侵权人的的确确在中国境内,并在中国境内控制网站、获取收入。根据刑诉法等法律的规定,这种犯罪的犯罪地在中国,中国的司法机关有管辖权。而司法机关有比普通人更专业、更强的侦破手段,更容易查清案件事实,并控制侵权人(犯罪嫌疑人)。通过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后,再追究其民事责任,可以作为权利人首先考虑的方式。

2、把著作权中的网络传播权授权或者转让给文学小说网站,由文学网站进行维权。

相比个人,文学网站作为公司会更有实力。

侵权行为会直接影响网站的收入,文学网站也有足够的动力去维权。现在大型文学网站一般都有专门主管知识产权的员工,相比作者更具备专业知识。

3、采用集体委托的方式。

集体委托,即若干个权利人共同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或者一个律师来进行维权。

因此不管该作品是否是属于网络文学作品,只要是正规合法的作品,那么都是受到著作权保护的,任何人或者任何机构想要使用该作品,必须先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如果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是不能够擅自使用该作品的,擅自使用该作品并且有非法获利的,通常都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