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不得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情形有哪些?专利纠纷律师解答
一、不得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情形有哪些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
2、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
3、法律依据:《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二十三条
二、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
3、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4、从事专利审查等工作满七年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
三、专利代理的基本职责包括哪些
根据专利申请案的各个阶段,专利代理的职责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1、提供是否申请专利的咨询
专利代理在为发明人提供申请专利的代理服务之前,针对发明提供的发明创造的内容,应该首先为发明人提供是否能够申请专利或者是否值得申请专利的咨询意见。
(1)专利代理人应当首先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判断该发明创造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功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另外,对于属于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也不能申请专利。专利代理人的任务在于向发明人解释《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应该慎重处理判断。
(2)对该发明创造,是争取专利保护,还是采取对发明创造保密的办法,专利代理应当根据技术经济的客观势态,权衡利弊,向发明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抉择意见。
(3)要切实把握专利的技术价值,是否具备《专利法》所规定的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必要时要进行新颖性检索,了解这一新发明技术是否较现有技术水平新近,是否能够实施。否则,专利代理人就必须发明人的利益着想,劝告其不要申请专利,以免浪费金钱和时间。
(4)要充分注意发明创造的经济效益。如果某项发明创造虽然具有专利性,但是其应用范围很狭窄,不可能成批生产进入市场,不能够取得商业上的成功,专利代理人就应该建议当事人放弃专利申请。因为申请一项专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专利申请专利权获得几专利实施的结果,必须以专利权人获得最高经济效益为前提。出来对申请人、发明人、专利权人提出咨询服务以外,专利代理人也可以对其他可能介入的当事人,如果异议人、参与专利诉讼人及许可贸易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咨询过程中,需要防止被忽悠。
当前,常见的被忽悠的情况比如:
1)不管咨询什么,甚至不等你介绍自己的技术,就肯定的告诉你可以申请专利,甚至会打包票保授权。
2)回避从事专利代理需要具备代理资质的事实,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承接相关代理业务。
2、撰写各种专利文件,办理各种专利手续
由于各种专利文件法律性强,技术要求高,一般发明人不容易完成或者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而专利代理人的责任就是准确无误地把各种专利文件撰写好。各种专利文件主要是发明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申请文件,以及为各种当事人撰写关于复审、异议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侵权诉讼等方面的文件。
撰写专利文件必须细致严谨,发明书和权利要求写得好坏,不仅对申请人的利益具有决定的意义,而且对第三人也有极大的影响;如果延误专利申请时机,将给予发明人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如果权利要求书写得使保护的范围宽或者过窄,如果说明书中发明创造的技术实质不能充分公开,都将给专利申请带来不良后果。办理各种专利手续,主要是为申请人办理提出异议的手续;为无效请求人办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手续;为专利权人办理专利注册登记、专利权的转让、专利侵权诉讼的手续等。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委托代理的过程中,一定要积极配合代理人的工作,积极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和技术支持。切忌在委托代理以后就不闻不问,仿佛这个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一样。要知道,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批准,以及所批准的权利范围的大小,都是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的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而且是禁止翻悔的,也就是说,一开始做不好,以后基本就没有机会来弥补了,比如,在已经提交专利局之后想再补充资料是不被允许的。
3、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开展专利许可贸易
实施是把专利发明创造转化为生产力。在申请人取得专利权后,专利代理人的主要任务是专利权的保护及专利技术的实施。在专利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专利代理人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案;在进行许可贸易时,专利代理人应当根据市场需求、技术接受方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等因素,帮助当事人确定许可条件,并且可以代理参加谈判,起草专利许可贸易合同等。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警惕假律师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