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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以来,总书记的致辞或报告中,有近20次提到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法修正案也迫在眉睫,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保护知识产权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与专利诉讼有关的案子,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已经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因发明、实用新型对技术的要求比较高,而外观设计更多的是艺术上的要求多一点,在帮助权利人维权过程中策略不一样,选择管辖法院也是不一样。因此本文主要谈及有关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管辖法院的选择。
在我国,知识产权的案子管辖非常复杂,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各有差异,集中管辖与跨区域管辖相互交叉,加上管辖规定随着时间推进又不断更迭,导致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规则不仅变动不居,而且交错如网,外观设计虽然在分类上与发明、实用新型同属于专利案件,但是由于外观设计更多的是偏向艺术性,对技术的要求不高,因此对于外观设计的管辖有其特殊规定。
一、侵权行为的确定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权人需要证明自己的外观有特定性、使用时间的在先性,产品外观在一定范围内的联系性,就是说只要一般人看到了外观,就可以联想到你的产品。然后另外的证据就是要证明对方侵权的事实了,证明对方产品的外观与自己的产品外观有相似性。
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在遭受侵权损害时,一般情况下会与涉嫌侵权人协商,协商不成情况下会起诉,作为代理人,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首先代理人要与委托人细致入微的沟通,深入理解该专利;继而进行权威在先资料库检索;之后准备诉讼证据;准备起诉状,明确管辖法院,因管辖法院的确定对专利权人维权时间以及维权成本非常重要,所以关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诉讼法院的确定是作为代理人的基本功,管辖法院确定之后,继而可以进行维权诉讼。
二、如何确定一审管辖法院
1.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
有关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管辖,因外观设计属于知识产权,有其特殊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0]5号三、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属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体标准由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自行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因此,不是所有的基层法院对此都有管辖权。只有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才有管辖权。
2.知识产权中专利案件的管辖
但是,外观设计虽是属于知识产权,但是也是因为其属于专利,又有其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指定了个别基层人民法院试点管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譬如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了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和浙江义乌市人民法院基层法院。
3.侵权行为所在地的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侵权行为地的确定,根据法释〔2015〕4号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据此,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一审法院在侵权行为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或指定的个别基层法院管辖。
三、如何确定二审管辖法院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22号 一、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二、当事人对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行政处罚等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的专利上诉案件,却并不包括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民事诉讼案件。有关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二审行政诉讼案件直接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但是因外观设计介入技术与艺术之间,因此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民事诉讼案件的二审并不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而是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自申请日计算;发明人确认申请文件后一个工作日内报送专利申请文件,通常递交申请第二天即可取得“专利受理通知书”与“专利申请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5—8个月左右取得“授权通知书”,随后1—3个月取得“专利证书”。因此从申请日起,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只有10年,10年之后该外观设计专利进入公知技术领域,但实际上从授权到保护期限届满,时间是比较短暂的,且在10年内,还要面临利害关系人提起的无效,因此对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要尽快维权,诉讼法院管辖的正确确定对于专利权人而言可以减少维权时间和维权成本,更好地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备注:来源于唐艳艳律师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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