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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人可以不公开吗怎么写
专利局可以未经请求自行进行实质审查吗
依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管理部门需要在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申请时,才能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哪些内容
(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4)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申请人对申请进行修改或提出分案申请时,是否超出了原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5)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6)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即专利申请发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对所要保护的发明作了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
专利实质审查被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3)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4)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5)申请人不是就该项发明首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人;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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