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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时间从哪天算起?(刑事拘留怎么算时间)
一、刑事拘留的时间从哪天算起?
1、刑事拘留的时间从《拘留通知书》上注明的时间算起,刑事拘留期限从公安机关实行刑事拘留之日起计算,公安机关实行刑事拘留的日期以《拘留通知书》注明的时间为准。
2、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不超过37天。
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二、刑事拘留后是怎样的处理流程
1、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拘留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暂时性的强制措施,采取刑事拘留是为了保证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
2、那么,在执行了刑事拘留以后,该怎么办呢?作为家人或者朋友,首先,应当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其次,有权向办案机关了解羁押的场所。按照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
3、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再次,如果被拘留数十日后既没有得到拘留通知,这种情况通常是犯人在外地被抓,通常,公安机关不会忽略通知家属这一程序,所以犯人家属也不必过于多疑。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家属可直接电话联系当地派出所,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从而得知犯人被羁押的地点和事由。最后,如果家属确定亲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确知羁押的场所,那么可以及时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现实生活当中,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那么按照《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刑事拘留也是有时间,方面限制性的规定,最长是不能够超过37天的,同时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是需要从公安机关实行刑事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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