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撤案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3 10:04:1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刑事案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撤案吗

刑事案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撤案吗

刑事案件取得对方谅解后,能不能撤销案件,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

1、刑事案件进行和解的,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的,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刑事案件和解后,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但犯罪情节比较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是不能撤销的,但可以对犯罪分子减轻、从轻处罚。

3、如果是自诉案件的,双方经法院解调达成和解协议后,自诉人是可以撤销起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退侦后派出所能撤案吗

对于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能否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刑诉法没有作出相应的明确规定,实践中争议较大,处理方式不一。

对此不能一概而论,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不同处理。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80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据此,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主要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犯罪事实不清,二是证据不足,三是发现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即使是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所犯罪行较轻而且取得了受害人谅解的撤销案件的,但是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即使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也不能随意撤销,这种情况建议可以联系律师,法观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