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是权利还是义务,叛逃罪的表现特征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3 10:01:4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维护国家安全是权利还是义务

维护国家安全是权利还是义务,叛逃罪的表现特征

维护国家安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义务,也是一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八十二条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二、叛逃罪的表现特征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撤离岗位,叛逃或者在境外叛逃。

这里的“擅离岗位”,是指违反规定私自离开岗位的行为。

“叛逃境外”,是指在境内执行公务期间,由境内逃到境外的行为。

“在境外叛逃”是指在境外执行公务期间,擅自不归国,投靠境外的机构、组织的行为。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叛逃行为,并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就成立本罪既遂,而不要求危害结果实际发生。

3、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109条第2款的规定,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也能够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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