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3 09:47:1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对象则为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加以损毁。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文物罪】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认定

1、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

2、所谓损毁,是指损坏和毁灭。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如捣毁、砸碎、拆除、污损、挖掘、刻划、焚烧、炸毁等。

3、本罪与故意损毁文物罪在行为方式、主观罪过形式、主体等方面均相同。二者区别的关键是损毁的对象不同。本罪损毁的对象限于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即国家保护的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风景名胜和不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之列但又与名人事迹、历史大事等有关的历史遗迹。而故意损毁文物罪损毁的对象,则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依据《刑法》规定,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