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集资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5 07:56:2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刑法罪名大全法律知识,构成非法集资的条件有哪些.构成非法集资的条件有以下几点,第一点是犯罪分子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第二点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第三点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一、构成非法集资的条件有哪些

  明确构成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特征要件:

构成非法集资的条件有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如何认定非法集资

  认定非法集资的依据如下: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三、非法集资多久结案有效

  非法集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最长三个月内结案有效。

  法务吧提醒您, 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对案件的具体结案时间作出规定,但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的,该案则属于公诉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判重大复杂案件,经依法批准还可予以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