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怎么量刑标准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5 07:45:3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刑法刑法知识法律知识,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怎么量刑标准.收购被拐卖儿童的既遂判决是: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对被拐卖的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妨碍其获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怎么量刑标准

  一、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怎么量刑标准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妨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哪些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

  “被买妇女的意愿”,是指被买妇女以各种方式向收买人提出的愿望或者要求。“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是指收买人提供路费或者交通工具,也包括不提任何要求,而让被买妇女返回其原居住地。“原居住地”一般是指被买妇女被拐卖、绑架前的居住地。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的妇女是在外出时遭到拐卖、绑架的,即“拐出地”和原居住地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收买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将其送到被“拐出地”的,也应视为被买妇女返回原居住地。还有的妇女要求到自己的亲友家,这种情况下也应视为被买妇女返回了原居住地。除此之外,如果被买妇女自愿留在当地,并经查证属实的,也应视为收买人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

  2.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行为”,是指收买人对被买儿童进行打骂、冻饿、禁闭等,在精神和肉体上对被害儿童进行摧残的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是指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害人家属对被买儿童进行解救时,收买人未采取任何方法阻止、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害儿童家属的解救工作。


  三、中国刑法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怎么立案?

  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的,在我国的立案标准为:该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法务吧提醒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