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10:36:0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刑法犯罪类型法律知识,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主体为一般主体。

  一、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成立条件是:

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2.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属于公共安全,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包括用来发电、供电的公共设备等;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119条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主要是指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共安全,造成了较轻的危害后果,或者虽然造成较重的危害后果,但不是严重危害后果的。当然,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应具有因果关系,如果严重后果是由其他原因而不是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引起的,也不能适用较重的量刑档次即本条第1款的规定。

  在坚持以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为主要依据确定适用较重或较轻的量刑档次的基础上,还要综合考察犯罪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等,进一步选择轻重不同的刑罚,以使罪刑相适应。

  电关系到我们每家每户的生活,同时工业上的生产也是离不开电的,如果有人对发电设施进行了破坏的话,造成的损失无疑是很大的,而对这样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也无可厚非。具体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因为破坏电力设施造成了严重后果,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死刑。

  三、盗窃罪与破坏电力设备罪区别

  法务吧提醒您,盗窃罪与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区别:盗窃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破坏电力设备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并且前者的行为方式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而后者的行为方式是破坏电力设备,危害了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