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执行期间的计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10:35:4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死缓人员在执行期间犯罪是否执行死刑

死缓执行期间的计算

1、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按以下情形确定是否执行死刑:

(1)、认定故意犯罪,情节恶劣,应当执行死刑。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2)、对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不再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七条

二、死刑执行的变更有哪些情况

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

(一)停止执行死刑

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暂停执行死刑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暂停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裁定。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如果认定故意犯罪,情节恶劣,应当执行死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