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9:57:2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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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立案规定107与110条有什么不同

法律分析:刑诉法里面有很多有关规定第一百零七条跟一百一十条的不同区别在于来源不同。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不予立案,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由此可知,两条的区别在于来源不同。

刑诉法证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不能作证人;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3、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

4、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5、《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1、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 ,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可以找对方协商解决、介入第三方调解或到期参加庭审跟对方进行辩论。若没有侵权的行为而被对方起诉,可以提出反诉。

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5、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6、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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