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追诉时效公安机关怎么办理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9:56:5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刑法刑事诉讼知识法律知识,过了追诉时效公安机关怎么办理.过了追诉时效公安机关一般会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对于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公安机关一般会撤案。

  一、过了追诉时效公安机关怎么办理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如果发现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公安机关是可以撤销案件的。

过了追诉时效公安机关怎么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二、追诉期过了公安还抓吗

  法务吧提醒您,追诉期过了公安会不会抓人,要看情况。一般情况下,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了追诉期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已过追诉期还要调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已过追诉期还要调查。不符合前述两种情况的,已过追诉期公安机关就不再调查。

  三、公安机关立案后有时间限制吗

  一般案件从侦查到提起公诉的期限为4个半月。特殊案件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按规定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但《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办理交通十分不便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在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10年以上刑罚的,在上一延长期限届满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上述部门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