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托诈骗罪,“酒托”案6名“酒托”女被判诈骗罪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9:34:4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在辽宁省,18人在一起“酗酒支持”案中被捕。9日,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首先判处6名“饮酒支持”妇女有期徒刑。这六人因欺诈被判处有期徒刑和各种罚金。

酒托诈骗罪,“酒托”案6名“酒托”女被判诈骗罪

本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聘请马等为经理,董等为键盘手,王等为保安及服务员,聘请被告人刘、崔、姚、田、孙、王为“九坨”妇女。键盘玩家以“交友”的名义通过微信获取受害者的个人信息,并将其交给经理。

经理会把受害者的个人信息告诉“饮酒女郎”。

从那以后,包括刘谋在内的六个人积极联系受害者,骗他们去彭浩大东区的KTV和其他地方消费。用低价酒调饮料冒充高价红酒,诈骗受害人共计30多万元。

推荐阅读:**高院罪名的司法解释,关于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谋、崔某、姚某、田某、孙谋、王某捏造事实,隐瞒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是一个数额较大的共同犯罪。为此,刘被判处一年零三个月的监禁和10,000元的罚款,考虑到责任的划分和他们六人在这个"酒精支持"诈骗集团的诈骗数额。崔被判入狱一年零三个月,罚款一万元。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