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取保后期如何判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9:15:5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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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院取保后期如何判

检察院取保后期如何判

取保候审后的具体刑罚,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等情况综合考量进行判决。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与最终的刑罚判决的性质完全不同。

一般而言,被采取取保候审仍有很大可能被判刑。目前,就只有两种情况是不会判刑的。

第一,那就是犯罪嫌疑人本来就是没有触犯刑法;

第二,因为证据存在瑕疵,不能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因而不能判刑。

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的,执行公安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满十五日前通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满前,作出终止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保障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故意犯罪的,人民检察院撤销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二、取保候审到期后,如何办

取保候审到期后的处理方法: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检察院批捕后是否能取保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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