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总结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0 16:01:0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职务犯罪检察院检察建议书

2020年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总结

本院查办的村出纳王xx挪用公款案,已移送起诉。本院对上述案件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发现你村在村务公开以及对村干部的管理监督和教育方面存在以下明显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以预防类似情况发生。

一、主观方面,“村官”缺乏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由于受到文化教育程度的局限,即使是“村官”法律意识也较差,法制观念淡薄。有的认为自己为村里办了事,做了些公益事业,拿点钱没什么了不起,还认为是理所当然。有的认为自己不是想把钱吞走,而是暂时用一下没啥关系。有的“村官”甚至认为村集体的钱就是自己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怎么拿就怎么拿。

二、客观方面,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对“村官”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你村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村务不够公开,村财务资金管理混乱,缺乏监督,为贪污、挪用犯罪提供了机会。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其中包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等。但实际上,有的“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尤其是对农村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事前不开村民代表会议,不听取群众意见,对土地出让价格等重大事项由自己作主。

“村务公开”只是流于形式,许多“村务公开”栏里的内容都是一些和村务不沾边的东西。偶尔公布一些村级政务、财务数据也只是较为概括,笼统。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根本得不到真正落实。

为了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更好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xxxx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十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谨向你们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1、加强对村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廉政教育。引导村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从而更好规范他们的行为,提高每个村干部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倾向的自觉性,时刻保持头脑清醒,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2、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经常对账目进行仔细的核对,使村财务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从机制上堵塞漏洞,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机制上存在的漏洞进行犯罪活动。

3、要加强对村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特别是要加强对土地征用款等款项的村务公开,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4、根据案件暴露出来的违法情况,对相关的财务问题进行一次清查,亡羊补牢,做好善后工作。

请根据《xxx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于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新修建的制度,针对上述问题开展的活动情况书面形式回复我院,不妥之处请说明。

xxxxx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

对于政府官员来说,应该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养,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做到为民谋利,不滥用职权。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职务犯罪检察建议”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法律咨询网也为您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