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对象是指被判处,假释的对象是指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0 15:34:1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核心内容:的假释是对罪犯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假释期满后,视同执行刑罚。假释的条件在刑法中有规定。在本文中,法务吧小编将向您介绍假释的对象和假释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假释的对象是指被判处,假释的对象是指

假释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假释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法定的对象

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有资格获得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累犯的,或者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使用危险物品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不得假释。

假释是对罪犯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同时,国家不排除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已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罪犯。

(二)法定的实质条件

罪犯自觉遵守监视居住,接受教育改造,在没有再犯危险的情况下表示悔过,是假释的必要条件或者关键条件。如果一个罪犯同时具有以下四种情况,则应认为“确有悔改表现”: (1)向法律认罪;遵守改造罪犯的行为准则和监狱纪律;积极参与政治、文化和技术研究;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存在累犯危险”,除了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原判刑罚、在执行刑罚中的一贯表现、犯罪的年龄、身体状况、人格特征、假释后的生活来源、监管条件等综合考虑。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要把握假释适用的实体条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为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的方针,未成年犯的假释可以依法相对于成年犯适度放宽。

二是对犯罪分子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累犯的假释,主要以其改造表现为依据,同时要考虑原审判决,要从严掌握。

(三)法定的刑罚执行时间条件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部分刑罚的罪犯。《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以上的,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掷危险物品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在决定罪犯假释时,要考虑假释对他们所生活的社区的影响。”

为了使假释制度更加灵活,我国《刑法》第81条还规定,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罚的限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下列情形:

(一)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或者突出立功表现的;

(二)罪犯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已经悔改,假释后不会危害社会的;

(3)罪犯有特殊技能,相关单位急需的;

(四)罪犯家属有特殊困难,需要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