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受害人过错会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造成什么影响
[案情]
原、被告之间系邻里关系,原本双方素无结怨。案发当日,原告朝被告家乱扔杂物,先后砸破被告家的两个花盆,被告当即出来与之理论,但原告却谩骂不休,双方发生口角。被告一时冲动,打了原告一巴掌,致使原告头皮血肿,构成轻微伤,造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合计2000余元。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对上述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而被告答辩称,原告对该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应减轻被告责任。
[分歧]在审理中,关于原告对损害的造成是否也有过错,存在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观点,原告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理由是,原告对造成被告的财产损失(打坏花盆)和人身伤害(谩骂)有过错,甚至是故意的过错,因为他严重违背了对他人人身与财产的注意义务。但是,她对于自身的损失(头皮血肿造成的医疗费等)没有过错,因为她并没有防止他人损害自己的注意义务。首先,原告没有使自己遭受损失的故意,因为这不合情理;其次,原告对自己损害的发生也没有过失。因为原告对于自己的行为,应当预见到的是对他人的损害,而不是对自己的损害。原告的过错责任,是对被告的损失而言,而不是针对自己的损害。同时,原告的过错行为,也不构成被告伤害原告身体健康的理由。针对原告的行为,被告完全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但不能实施这种严重侵犯他人人身健康的行为。原告的身体损害,纯粹是因被告的击打所致,应由被告承担完全责任,被告对此并无过错。另外,原告的行为或者过错,只是对于被告的损害有因果关系,而对于自身的损害,却不能认定具体有因果关系。原告的谩骂只是为自身损失的发生造成了一种可能性、一种条件,而不是原因。原告的致伤,是由被告的击打造成。而被告的侵权行为之所以发生,是被告对待原告错误的行为采取错误的手段的结果,其真正的原因是被告对原告人身权利的漠视。原告的过错,并不构成被告对原告实施人身伤害的充足理由。正如前面所说,对于原告的行为,被告完全可以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而不是采取这种严重侵害人身健康的行为。被告以原告有过错来抗辩对原告损害的责任,是不能成立的。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应该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理由是,原告打坏花盆和人身谩骂的行为是引起被告对其击打的原因,并非是条件,因此原告对自己损失的发生存在着过错,这种过错从性质上而言,是故意,而非过失。显然属于应该减轻被告赔偿责任的情况。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受害人过错,也称为过失相抵,是指受害人过错行为构成了受害人损害发生或者扩大的原因,受害人过错的存在减轻了侵权人的过错,导致了侵权人责任的降低,成为责任相抵的理由。受害人过错的构成要件,不同于一般的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构成要件,至少应该包括,受害人实施了不法或者不当的行为,受害人的过错影响了侵权人过错的程度,受害人的行为构成损害后果的部分原因。
受害人过错首先表现为一种违法或者不当行为。过错是指一种可归责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与过失两种状态。过错这一心理状态只有表现为行为才对外界事物产生实质性影响,否则就无从判断其故意或者过失是否存在。受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并以此过错心理为基础实施了某种行为(这一行为应该具有违法性或者不当性,否则便无可归责性)的情况,受害人的过错才构成一种抗辩理由。从抗辩的角度来看,如果损害后果是由于受害人与加害人的共同过错造成的,加害人可以据此主张减轻其民事责任。
受害人过错还必须具有受害人的行为构成损害后果的部分原因的情形。将受害人过错作为一种抗辩理由,实质上是从“外来原因”的角度来考虑对损害后果之分担的。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因果关系理论在抗辩中的延伸和具体运用:受害人有过错的行为构成损害后果的部分原因,因此受害人应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损失;与此相应,加害人应因此而减轻民事责任。在考虑受害人某一行为是否构成了“受害人过错”时,就要考虑这一行为是否构成受害人损害发生或者扩大的部分原因。这一行为也许并非损害行为的一部分,而只是一种外来原因,但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都产生了直接的积极的影响。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有什么程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
- 老师诱奸女童未遂判多少年(诱奸未满
- 开车撞死人赔多少钱(开车撞死人逃逸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折旧费吗( 交通
- 暂扣驾驶证最快恢复需要多久(暂扣驾
- 酒驾撞死警察怎么量刑(酒驾摩托车会
- 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出来(意外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没有
- 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多少钱(赡
- 法律规定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非婚
- 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可以不拿(何种条
- 收养孩子必须是已婚吗(收养孩子后再
- 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家庭
- 分居满一年可以申请离婚吗(分居满一
- 儿子不给赡养费怎么告(儿子不赡养老
- 离婚了孩子赡养老人是否有法律规定
- 二审交通事故开庭流程详细步骤(立
- 交通肇事罪怎么争取谅解书(交通肇事